大陸讀者來信 ( 08,3,7 )
<<黄花岗>>上竟然有文章讨论国号。
乱改国号(包括英文国号)国徽涉及国统法统的问题,只有毛匪这样的法盲才会乱改国号 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三条仍然规定R.of China是常任理事国,改了国号就涉及到政府继承问题 。这样,新的中华民国就是PRC的政府继承,那就等于承认PRC是个合法政权,签订的条约继续有效。 我相信大家不会为了这么个新国号把国统法统都扔了不要,希望您以后不要再讨论这个事情。
谢谢
张华